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网络监管问题下达重要指示
发布时间:2018.08.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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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提高企业信任度,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凡有网站的企业均要申领“工商网监”电子标识(不收取费用)。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登录江苏省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网(www.jsdsgsxt.gov.cn),按照程序步骤要求完成“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申领,并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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