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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后首迎油价下调时间窗口:本轮不调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     新闻来源:http://cngangwo.com/
今天是我国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以来首个调价时间窗口。按照“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的要求,今日发改委会否对油价进行调整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网易财经刚刚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由于近期价格变动幅度不大,达不到设定条件,今天暂不调整油价。

根据发改委3月26日发布的新的国内成品油调价机制,将调价周期从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了上下4%的幅度限制,并且调整了挂靠油种。同时,发改委还指出,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改委本次所提到的“达不到设定条件”指的就是“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50元”。发改委表示,自3月2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扬后抑,4月1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27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基本持平。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本次国内汽、柴油应调价金额低于每吨50元,根据此,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新机制与老机制相比,调价频率加快,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有效地改变了原机制下调价方向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可能脱节的现象,二是国际市场油价正常波动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幅度相对缩窄,有利于稳定市场购销秩序;三是计价周期缩短后,每日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对10个工作日的均价影响较大,这就使国内油价调整的方向和幅度不易预测,有利于遏制经营者套利的市场投机行为。

对于调价将常态化后的信息公开制度,发改委表示,将在每次调价日,成品油价格需要调整时,将在17时左右公布调价通知,调价金额不足50元、价格暂时不作调整时,将于调价日15时左右发布信息。调价信息都会通过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同时也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发布。

专题: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调整

我国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这将使国内油价更为灵敏地反映国际油价变化,该降就降,该涨就涨。

发改委发布的新闻稿显示,还将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变化,更加有利于利用境外资源,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同时可以尽可能避免经营者无风险套利行为,大大遏制市场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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